各企业: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深圳产业园三期C05-C09宿舍楼管理,明确租赁流程及相关责任义务,确保宿舍资源公平、有序、安全使用,请各企业知悉并遵照执行,现将宿舍租赁及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 租金及费用标准
1.宿舍租费:六人间7元/㎡/月;单人间,两人间10元/㎡/月。押金1000元/间,租费按年收取,水电费等自理。具体详见附件一《企业员工宿舍租金、押金及相关费用明细表》。
2.企业申领宿舍后,原则上不得中途申请退租,因迁移、破产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中途退租,中途退租的收费按照实际入住月计算租金,当月入住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超过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剩余租金及押金退还。
3.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用量计收,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水电费计收说明》,企业需按时缴纳。
二、认租申请
1.有意承租宿舍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填写并提交《企业员工宿舍认租申请表》(附件三)。
2.企业认租前需详细计划考虑,认真核对用房数量需求,认租时需提供认租承诺书,签订正式认租协议后原则上不予更换、调整。
三、租赁签约与入住办理
1.合同签订: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企业,需与我方喀什经济开发区临港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正式的《企业员工宿舍租赁合同》。
2.租金、押金等费用缴纳:企业需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
3.办理入住:缴清合同内约定费用后,企业可凭合同及缴费凭证为员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及相关物品。
4.员工分配:临港辖区各认租企业负责对其承租宿舍内的居住人员进行合理、平均的分配与管理,确保符合宿舍居住人数规定,并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报我方备案。
四、安全责任承诺
1.承租企业为住宿员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签署《企业员工宿舍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四)。
2.企业需承担对其入住员工在宿舍内的安全、消防、卫生及行为规范的管理责任,并负责向员工传达相关管理规定。
3.企业需积极配合临港中心、公安分局、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
五、 承租资格与轮候
1.优先原则:本次宿舍分配优先满足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我辖区的企业的申请需求。
2.个人轮候:在满足辖区企业需求后,如有剩余房源,将面向个人申请者开放,并按申请时间顺序轮候分配。个人申请细则另行通知。
六、退租手续
1.承租人如需退租,须在拟搬离日期前15日向我方提交书面退房申请(附件五《退房申请表》)。
2.按约定时间交还宿舍钥匙,并配合我方工作人员进行房屋及设施设备验收,如房屋内设施损坏由企业承担维修或等价赔偿。
3.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4.验收合格、费用结清后,按规定程序15日内退还押金。
七、 公示期与咨询
1.公示期限:本公告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2.意见反馈:公示期内,各企业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喀什经济开发区临港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玉婧
联系电话:15095457133
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认租申请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承租资格。
特此公告。
喀什经济开发区临港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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