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喀什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为www.kstq.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喀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是喀什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机构。
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由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制发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理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社会经济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一)主动公开:
各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部门的职权,在公开信息形成以后,将有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申请发布时需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只涉及大众,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这些信息的获取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申请。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喀什经济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传真电话:0998-2973116
电子邮箱:jkqdzb303@126.com
地 址:喀什市欧亚大道12号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303室 (邮编844000)
(三)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威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四、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查阅方式:
喀什经济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二)查阅地点:
喀什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www.kstq.gov.cn
具体信息目录可在喀什经济开发区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查询。
五、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监督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认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