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有关孵化载体(2021.7-2022.12)运营管理绩效考核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资金补贴管理办法》(喀经开办发〔2021〕60号)相关规定,2023年4月至5月,发促局科创中心委托中开院喀什基地组织实施双创载体2021年7-12月、2022年1-12月运营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经载体自查、业务主管部门初审、现场考察、发促局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有关载体2021、2022年度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发促局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发促局科创中心 0998-2973125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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