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需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代理公司,现将征选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限
从项目招标资料编制、招标资料备案签发全过程,服务期内实行动态管理,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项目招投标进展,对在承接开发区项目工作中不能保证效率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工作及在招标期间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的代理机构取消其后续资格。
二、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代理项目所需招标代理费用预算及下浮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不得超过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聘要求报名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诚信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信誉要求(企业诚信)
1.没有处于被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暂停执业或其他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凡拟参加本次公开选聘代理机构,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征选代理机构活动。
五、人员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较丰富的项目招标业务操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4月3日至今)已完成相关业绩至少三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招投标协议原件)。
2.招标代理机构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自行承诺函)。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及其他有关联名制的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此次征选活动。资格预审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需出具企业无违背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如有违背或后经查实后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取消其选用资格。
七、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
联系方式:0998—5899105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一期2号楼三楼309室(建设管理室)
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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