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协议》、《喀什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暂行)》(喀经开发〔2023〕59号),11月1日,由发促局、党群工作部、招商局、城东中心组成的考核小组按照《喀什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指标评估体系(2024年)》(喀经开发促〔2024〕6号)对喀什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2024年度运营成效进行考核,最终得分为90.7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现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纪工委监督电话0998-2959005,发促局监督电话0998-2973125。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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