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喀什徕宁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现聘用7名同志为喀什徕宁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制工作人员。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徕宁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喀什徕宁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督电话17599668805,喀什徕宁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邮箱:ksln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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