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综合加能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综合加能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合运路南侧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合运路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76度05分1.896秒,北纬39度34分16.226秒。项目总投资为2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2.74%。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8699837083
通讯地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1楼政务大厅39号经开区综合服务窗口
附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综合加能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2024年 7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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