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产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喀经开办发〔2024〕17号)、《喀什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喀经开办发〔2024〕18号)文件要求,喀什经济开发区启动2025年度产业人才及园区管理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园区管理人才认定范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中引进的园区管理人才。产业人才认定范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在开发区范围内(不含伊尔克什坦分区、兵团分区、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城北飞地园区)依法注册且实际办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企业、科研院所引进的产业人才。
(二)补贴申报。已认定的园区管理人才、产业人才可直接申报当年补贴资金(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无需再次认定。若需提高人才层次需重新认定。
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欧亚大道1号喀什综合保税区409办公室。受理人:张丹丹0998-5818529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6楼1611办公室。受理人:凯丽0998-5885032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加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泽普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211室。受理人:杨楠春13389515721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机电科技产业园(鲁喀科创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受理人:孜比尔尼沙0998-2970125
(一)园区管理人才认定及补贴申报流程。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为主体接收材料,经各部门、各单位初审,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终审后,按程序认定人才层次、发放补贴。
(二)产业人才认定及补贴申报流程。以企业为主体,统一提交材料至企业所属受理地点,经企业所属片区初审,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终审后,按程序认定人才层次、发放补贴。
人才认定需严格对照人才层次进行申报,并同步提交印证材料,材料只提交一次,补充部分不予接收。
附件:1.
喀什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人才申报指南
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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