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现公示第十六批审核通过的60名申请人信息。公示期满后,另行通知摇号时间。摇号结束可前往抽到房间验房后,即可办理签订合同及入住手续(请自行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黑色中性笔)。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摇号,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10个工作日内(11月27日前)未办理抽号视为主动放弃公租房申请资格。如有其他疑问,可向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咨询。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2号楼16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5885027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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