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喀什经济开发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25〕8号),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备案材料。经审核,截止2025年4月30日开发区共有29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了2025年度备案工作,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规定完成资料报备,依法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共29户。
1.喀什常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喀什天逸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3.喀什众合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喀什天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新疆亿拓银丰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6.喀什德聚仁合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新疆晨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8.新疆融锦汇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喀什彦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喀什锦云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喀什鑫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2.喀什易理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13.喀什久东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4.喀什天智顺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15.新疆佳安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16.喀什天逸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17.新疆恩泰嘉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喀什云帐房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19.喀什诚安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喀什鑫森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1.喀什铭之源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22.喀什和众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23.喀什广隆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24.喀什金铃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5.喀什融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6.喀什鑫义恒达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7.新疆德盛合科技有限公司
28.喀什中财弘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29.喀什君凌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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