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资金补贴管理办法》(喀经开办发〔2021〕60号)相关规定,发促局科创中心于2022年下半年组织实施双创载体2021年下半年度运营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经载体自查、业务主管部门初审、现场考察、发促局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双创”载体的2021年下半年度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月5日至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发促局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发促局科创中心 0998-2973125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科创中心)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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