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东延段与G3012高速路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东延段与G3012高速路连接线项目
建设地点: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起点:E76度07分45.086秒,N39度28分25.361秒,终点:E76度08分20.478秒,N39度28分30.459秒。项目总投资为10367.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7万元,占总投资的2.58%。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5026307988
通讯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4楼6号窗口。
附件:1、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东延段与G3012 高速路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2022年 12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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