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根据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暂行)》(喀经开发〔2020〕42号)规定,经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科创中心)对提交申报材料的8家企业审核,审核通过5家企业,拟兑现2021年度科技创政策奖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科创中心)。
电 话:0998-2973125
联系人:刘兴涛
附件:喀什经济开发区2021年科技创新政策拟兑现奖补企业名单
喀什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科创中心)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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