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中央决定在喀什设立经济开发区。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喀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喀什经济开发区主体园区内划定面积为6平方公里的区域,作为兵团分区。兵团分区享有兵团级经济管理权限,由兵团委托第三师管理。为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助力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符合招聘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岗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
6.如遇岗位急需紧缺的人才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聘任条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与。
(三)其他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兵团级及以上表彰、荣誉称号者,具有经济管理、园区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2.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试用期内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属于应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信息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体检、递补、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第三师融媒体中心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要求,结合个人经历及职业倾向,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至303493871@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兵团分区公开招聘”。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需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2.现场报名。有意报考者请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前往兵团分区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公共事务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兵团分区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安排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答辩
由应聘者围绕自身工作简历、对应聘岗位职责内容的理解和开展工作的思路等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30分);评委对应聘人员的德才表现、任职能力、工作业绩、履职目标、实施计划等进行评价(70分)。
面试时间:2022年4月20日后
面试地点:20楼党建活动室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兵团分区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六)递补
在组织考察环节之前,如有人员放弃的,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组织考察
兵团分区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答辩和组织考察情况,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及具体的拟聘任岗位。
(九)公示聘用
对研究确定的人员和岗位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兵团分区党工委研究批准,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聘任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任职考核
兵团分区负责对此次招聘人员进行考核。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完成考核指标任务的,按程序为其办理转正任职。试用期内未完成考核指标任务的,终止聘期,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其他
招聘空缺岗位面向报考人员中符合调剂条件的人员进行调剂,调剂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兵团分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四、薪酬待遇
管委会薪酬待遇参照《关于印发〈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党办发〔2021〕36号)执行,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招商奖励三部分组成。聘任到部门正职岗位年终薪酬不低于21万(不含单位应缴社保、住房公积金部分),聘任到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年终薪酬不低于15万(不含单位应缴社保、住房公积金总额)。新疆喀什分区高盛发展有限公司和喀什分区盛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待遇按不低于管委会部门正职待遇核定,具体薪资面议。
五、聘任管理
对应聘到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按聘任职务兑现待遇。聘任期内,对聘任人员实行月度基薪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招商奖励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师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舞弊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责任。
(五)本次应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变化,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由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周文平 任闯将
固定电话:0998—5822836
联系电话:18799517098 15309981112
电子邮箱:303493871@qq.com
单位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兵团分区总部经济大厦20楼党政办公室。
附件:1.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开招聘岗位表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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