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一、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债务限额总体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债务限额总额为50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8.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1.8亿元。
(一)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8.2亿元。
(二)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为41.8亿元。
二、本次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地区《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第十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喀地财债〔2024〕15号)文件,下达喀什经济开发区新增债务限额2.8亿元,均为一般债券。
三、调整后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上述新增债务限额下达核定后,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50亿元。
(一)调整后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8.2亿元。
(二)调整后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41.8亿元。
四、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50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全部严格控制在限额50亿元内。
(一)一般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一般债务余额为8.2亿元。
(二)专项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专项债务余额为41.8亿元。
五、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本次安排政府新增债券2.8亿元。
(一)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安排新增一般债券2.8亿元,其中:安排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2.6亿元(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亚郎东一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0.1亿元、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亚郎东二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0.4亿元、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经七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0.1亿元、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2022年大亚郎以西片区次干道和支路网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2亿元);安排城北加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0.2亿元,均为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加工转化区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情况。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经济开发区安排新增专项债券0亿元。